隶书的名称,首见于东汉班固(32-92)的《前汉书》卷30“艺文志”:“是时(指秦时)始造隶书亦......”自班固以后,许慎(东汉约58-147)在《说文》第十五序中沿用了此名。西晋初卫恒所著《四体书势》,进一步沿用并发展了此说:“今隶人佐书,曰隶字”,“隶书者,篆之捷也。”
自班固以后,隶书之名,多见于历代论书著作中,约定俗成沿用至今,无有它论。然而在对隶书的起源以及由起源问起所引出的名称解释,则众说不一,为了提供参考,增长知识,也屡陈于后:程邈始创说,佐书说,八分书说。
至于汉简,我们也把它列入隶书中,它之所以与一般隶书不同,在于它不像刻石那样严肃正规,因为所写的载体不同,所以字迹的书写也不相同。然而就体制而言,仍属隶书是从无争议的。
固然隶书在现在已不是法定通用字体,但它仍然是一望而可识,尤其又有艺术美化的极大可塑性,所以它的艺术生命仍然延续常葆,是书法艺苑中一株重要的奇葩。